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购买、建设、大修住房时,以购买(建设)住房或其他所有权财产作为抵押品或质押品,或第三方保证贷款并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贷款的资金来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适用于具有公积金贷款资格的个人客户。
1.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
2.申请前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纳公积金不少于一年;
3.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购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只需20%;
4.职业稳定,收入来源稳定,能够偿还贷款本息;
5.签订购房合同或协议;
6.中国银行的其他条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按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按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贷款合同生效后,如果您有足够的资金来源,您可以提前申请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担保房地产抵押、权利质押、连带责任担保等方式。
1.贷款申请表;
2.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材料;
3.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中国银行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1.借款人可以向中国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经中国银行受理后,可以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的借款人,与中国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根据贷款合同,中国银行将贷款转入开发商在中国银行设立的特殊销售账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
4、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还款账户,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算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算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和保险单原件,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经理电话:1870843042(微信同号),扫描以下二维码直接添加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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