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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偏有人不仅“有借无还”,还心存侥幸

作者:火焰鸟金融小编 来源:信用贷款  发布于: 2022-06-15    点击数:
摘要:“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偏有人不仅“有借无还”,还心存侥幸“说不定就赖掉了呢?” 对此,我只想说…… (延伸阅读:网贷5万元还不起,能申请破产不还吗?) 据澎湃新闻报道: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偏有人不仅“有借无还”,还心存侥幸“说不定就赖掉了呢?”

对此,我只想说…… (延伸阅读:网贷5万元还不起,能申请破产不还吗?)

据澎湃新闻报道:

江西萍乡的肖某于2000年左右向邱某借款10万元,此后一直不还钱,2017年10月邱某将债权转让给“职业讨债人”陈某。陈某逼迫肖某重新出具欠条,要求其归还部分本金及利息,并将肖某非法拘禁一个月,还差点将其活埋,目前涉事的讨债人已被刑拘。 (延伸阅读:被拉入网贷黑名单,贷款一直被拒,怎么洗白?)

不就欠了钱,至于搭上命吗?活埋?!这催收也太过分了!然而仔细回顾一下案情,就会发现,这起案件十分耐人寻味啊!

首先,债权人邱某为什么要将债权转让给“职业讨薪人”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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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肖某存在恶意赖账行为。(延长阅读:714网贷逾期,但借款人还款后,催收人不卖账。网友:打电话举报)

10万元的欠款,从2000年到2017年,拖了整整17年都不还钱,这还不是故意赖账?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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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鸟贷款

与肖某的借款纠纷已过了诉讼时效。

向法院起诉合理又合法,为何还要冒风险找“职业讨薪人”呢?很明显,邱某与肖某的经济纠纷案已经过了受法律保护的诉讼期,因此邱某无法通过法律手段追回债务。

根据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延长阅读:网贷逾期后,如何应对暴力催收?这些方法可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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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想出一口气。

要知道,通过“职业讨债人”讨债的成本是非常高的,整个流程下来,原债权人可能只拿得到1/3的本金。但是邱某要将债权催收转让给陈某,大概就是想出口恶气吧。钱能不能全额要回不重要,但是一定不能让“老赖”奸计得逞!

其次,陈某有没有权利向肖某催收?

根据案情,陈某是有权向肖某催收的,因为邱某已将债权转让给了陈某。(延长阅读:从网上赌博到网上贷款,一个真实的故事,从负债累累到成功上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就是说邱某有转让债权的权利,而获得债权的陈某也有权利向债务人肖某行使该权利。

但是,任何权利人行使权利都要以合法为原则。在上诉案件中陈某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使用威胁、暴力等手段肯定是违法的,必然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最后,小编想说,要是肖某一开始就按约还款,也不会跟邱某闹翻,更不会遭到后面的暴力催收了。所以,切记诚信做人,不要心存侥幸能“欠钱不还”,不要为了贪一时的便宜而得不偿失。

此外,在遭遇暴力催收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报警,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扞卫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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