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方式,简化办理流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相关事项。
首先,调整期房和现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方式。期房和现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方式调整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和购房抵押相结合的担保方式,担保公司不再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人不再与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其次,调整再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本地化的规定。申请再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买卖双方可以选择到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任何服务大厅或公积金贷款代理银行申请。取消买卖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区的委托银行提供信息的规定。
此外,上述事项自2023年7月1日起生效,以贷款受理时间为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修订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再交易住房个人贷款管理办法〉通知(成公积金〔2023〕54)同时废除;未尽事宜,参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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