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合贷款流程一般包括贷款咨询、贷款申请、签订合同、贷款发放、客户还款等几个步骤。对于公积金中心发起的,公积金经办部门办理初审业务相关手续,通知经办银行领取相关资料;对于银行发起的,经办银行至公积金经办部门办理初审业务。
组合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对借款人进行初审,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
3.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内容包括: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抵押物或质押物是否符合要求;收入情况,是否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保证人的,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
4.经受托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书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受托行经办机构调查,提供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由经办行主管机构审批;
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经办行主管机构审批通过;
6.受托银行接到通知单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质押或担保手续,签订委托转账付款授权书,开立个人贷款专用账户;
7.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再由受托行将委托资金与银行个人贷款资金一并划入开发商账户;
8.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借款和银行个人贷款;
9.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收回有关证件。
所需资料
1.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3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和本人那页)
4.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及整本的正本复印件(2份)
5.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开发商提供)
6.预交房款收据复印件(2份)
7.私人印章(已婚者需要夫妻双方各一枚)
8.个人工资收入证明(开发商提供表纸,自己单位确认盖章)
9.组合贷款联络单及联络单复印件(1份)
10.商业贷款合同
11.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
申请流程
1.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是指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有关住房商业性贷款的规定。
2.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借款人应先向商业银行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由商业银行凭借款人相关证明材料代借款人向公积金受托银行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
4.公积金受托银行经审核,书面向借款人承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期限等,同时通知商业银行;
5.商业银行经审核,书面向借款人承诺商业性贷款额度、期限等。
6.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贷款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贷款金额用转帐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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