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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佛山发布集体租赁住房可以申请抵押贷款

作者:火焰鸟金融小编 来源:抵押贷款  发布于: 2022-11-30    点击数:
摘要:佛山发布集体租赁住房可以申请抵押贷款土地承租人可以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集体租赁住房统一纳入佛山市房屋租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管理……佛山租赁住房建设有新的方法!6月19日,《佛山市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行办法(草案)》正式发布并征求意见!草案的亮点是什

佛山发布

东莞佛山发布集体租赁住房可以申请抵押贷款

集体租赁住房可以申请抵押贷款

土地承租人可以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

集体租赁住房统一纳入佛山市房屋租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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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租赁住房建设有新的方法!6月19日,《佛山市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行办法(草案)》正式发布并征求意见!草案的亮点是什么?让我们看看↓

项目种类繁多

根据草案,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可分为三类:

新建集体租赁住房

集体租赁租赁住房

城中村存量集体租赁住房

在土地供应方式上,村可以集体建设,也可以通过转让、租赁、合资等方式引入社会主体参与。土地使用年限不得超过同类国有土地转让年限。原则上,涉及市、区、镇公有资产公司的公开交易,可以协议交易。

多元化的住房供应

此外,集体租赁住房必须按照全装修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和交付,装修标准必须满足基本生活条件的要求,社区必须安装监控视频和门禁系统,以满足消防安全条件。

承租人可以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

根据《意见稿》,土地承租人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可以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

集体租赁住房可以申请抵押贷款

草案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经营,经村(居民)党组织批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批准后,可以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不得转让占有,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

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住房用地使用权,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不得按照合同规定交付土地出让金或租金,领取土地使用证,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不得变相出售

根据草案,集体租赁住房应全部用于租赁,不得出售或分割转让。

集体租赁房屋单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不得一次性收取1年以上的租金,不得变相出售转让或出租物业(房屋)使用权。

集体赁方式取得集体租赁住房用地使用权的,集体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已交付的土地租赁期限。

产权转让不能改变用途,继续用于租赁

草案还提到,未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经营主体不得转让集体租赁住房用地使用权,集体租赁住房的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

集体租赁住房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可以转让集体租赁住房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建设经营主体破产清算,其集体租赁住房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合并、重组、分立产权整体转让的建设经营主体合并、重组、分立或者股权转让;

其他可以转让集体租赁住房项目的情况。

集体租赁房屋产权整体转让后,集体租赁房屋的使用不得改变,应当继续出租。

项目需经区、镇两级审批

《意见稿》明确提出,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必须经申请认定,取得认定通知书后方可进行土地供应和项目建设。

项目预审一般由集体建设用地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涉及不同类型的,申请人可以不同。

在程序上,申请人应当提交项目预审申请表、项目实施计划、可行性评估报告等申请材料,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步审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出具鉴定通知书。

统一平台管理租赁住房管理

佛山集体租赁住房统一纳入佛山市房屋租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管理,统一实施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备案。

反馈渠道

联系人及电话: 区先生 83120802;

0757-8335078发传真;

邮编:528000邮寄至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佛山市国土规划局办公室。

点击下面【阅读原文】查看意见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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